经济师(初、中级)招生简章
1993年1月,人事部下发了《人事部关于发<经济专业考试资格考试规定>及<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人职发[1993]1号,决定在经济专业中事部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。考试工作由和部分专业部门主管负责,全国统一考试制度,由全国统一组织、统一大纲、统一试题、统一标准。参加考试并成绩优秀者,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,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发放证书。
一、培训教材
《经济基础知识》
《专业知识与实务》
二、考试设置
经济考试初级、中级和高级经济三级,级别均等基础知识和专业与实务两个专业(专业知识与实务包括工商管理、财政税收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农业经济、金融、保险、运输经济、旅游经济、建筑与房地产经济、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)。全部为第四题;中、初级均匀电子化考试,重点全部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。
三、授课方式
网络授课
四、考试时间与证书核发
网上报名时间:每年8月中旬丨考试时间:每年11月中旬
准考证打印:考前一周可打印
成绩查询:考后2个月
证书核发: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,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,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发放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》,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
成绩管理: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两个科目,两个科目内成绩通过并复核后,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。
五、申诉条件: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符合规定报考条件,即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(一)具备以下专业条件,可以报名参加初级经济技术资格考试:
1.必须具备高中毕业(含高中毕业)以上学历。
(二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:
1.专业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技术资格,从事相关工作10年;
2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;
3.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相关工作满4年;
4. 具备第二专业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;
5. 具备硕士学位,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;
六、报名资料:(在网上报名、考后审核资料)
①填写《申请表》;
②毕业证电子版;
③大一寸白底彩色电子版相片(高清);
④工作年限证明原件。
七、报名地址
吉大总部: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南路9号文创园四楼 5CB05
联系方式:13392952737 杨老师(微信同号)
13360617577 程老师(微信同号)